栏目分类
最新动态
联系我们
北京波斯卡特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
服务热线:18500875879
联系手机:18500859879
联系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怡乐中街格瑞雅居小区底商83号
联系网址:http://www.uspcate.com
联系人:
服务热线:18500875879
联系手机:18500859879
联系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怡乐中街格瑞雅居小区底商83号
联系网址:http://www.uspcate.com
信息展示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-> 法律法规 -> 信息展示
- 著作权侵权
- 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3/6/1 点击:1009
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
有下列侵权行为的,应当根据具体情况,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:
1.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发表其作品的;
2.未经合作作者许可,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;
3.没有参加创作,为谋取个人名利,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;
4.歪曲、篡改他人作品的;
5.剽窃他人作品的;
6.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以展览、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,或者以改编、翻译、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,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
7.使用他人作品,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;
8.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、计算机软件、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,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,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
9.未经出版者许可,使用其出版的图书、期刊的版式设计的;
10.未经表演者许可,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,或者录制其表演的;
11.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。